http://www.qndb.net 来源:青年导报网 2011-12-24 14:11:54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彬就集中整治电动四轮汽车、全封闭三轮车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近日,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电动四轮汽车、全封闭三轮车的有关问题。昨日,记者就我市集中整治电动四轮汽车、全封闭三轮车有关问题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彬。
问:请问马副支队长,我市出现的电动四轮汽车和全封闭三轮车是否可以称为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是否需办理牌证手续?
答:自依法整治规范市区三轮车工作开展以来,电动四轮汽车和全封闭三轮车悄然兴起,商家多以“老年代步车”名义销售,并向社会宣传:“这类车无需上牌,无需办理驾照,通行不受限制。”有部分市民购买了此类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安全技术运行条件》的规定,车辆类型只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类,没有老年代步车这种车型。这些电动四轮车和全封闭三轮车,无论是驱动方式、整车质量、汽缸工作容积,还是设计时速、车型等方面,均属于机动车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未经公安机关登记上牌不得上路行驶。同时,驾驶这些车辆必须取得相应类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身体条件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机动车驾驶证;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问:有市民反映购买电动四轮汽车后到市公安局车管所上牌,但车管所却不给予受理,请问这是为何?
答: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的依据是,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公告,如公告第二批次的奇瑞生产的SQR7000EAS11型奇瑞牌电动四轮汽车、郑州日产生产的ZN6461W1C型东风牌电动四轮汽车、公告第六批次的比亚迪生产的QCJ7006BEVF型比亚迪牌电动四轮汽车等16种车型,均可到车管所上牌。但是,据调查,目前我市销售的电动四轮汽车大多不在公告目录内,因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不予登记。也就是说,这些电动四轮汽车不能上路行驶。
在此,我希望广大市民在购买车辆时,不要轻信销售商家的虚假宣传,一定要细心甄别,购买可以入户上路的正规车辆,避免买车后不能上路,违法受到处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买到不可登记上牌的机动车可通过工商部门维权,要求销售商、生产企业赔偿。
问:市交警支队作为执法部门,下一步将对违法上路的电动四轮汽车和全封闭三轮车如何进行处理?
答:对违法上道路行驶的电动四轮汽车和全封闭三轮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之规定予以扣留,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6条,处200元罚款。对无证驾驶此类车辆的违法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99条,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