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Register /
Login
政策法规
大多与市民生活相关 今年起 这些法律法规开始实施
Author:
风雨无阻, 车行天下
05/01/2012 09:31:42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网络编辑:梁德明 发布时间:12年01月05日07:01:54
从今年起,公民领取第二代身份证将录入个人指纹信息,停水停电式的强制拆迁也被禁止。而火车票实名制规定:无身份证或“人证不一”将无法购票乘车。
新身份证法
领取、换领、补领身份证需录入指纹信息
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最大的变化就是登记时需要录入个人指纹信息。该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该法对个人信息保密也作出了要求,如有关单位和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拘留,并处罚款。
该法对身份证的有效期作出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另外,该法规定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或者其他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警察有权查验个人居民身份证。同时该办法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火车票实名制
无身份证或“人证票不一”将无法购票或乘车
1月3日上午,记者从驻马店火车站售票大厅了解到,我市市民目前只购买动车组车票时,才会被要求出示身份证,购买其他列车车票并不需要出示身份证。
驻马店火车站一位值班的赵站长告诉记者,从8日起,在我市购买火车票,不论任何车次或位席,都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如果无法出示或者所出示的身份证和本人信息不一致,将无法购买车票。购票时可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同一乘车日期同一车次只能购买一张实名制车票。
据赵站长介绍,实行火车票实名制后,旅客进站时必须同时持身份证和车票,“人、证、票”三者信息一致,才可以进站。如果旅客“人、证、票”不一致或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会影响正常的行程,给旅行带来不便。在列车上,列车员还会对旅客、其所持车票及票面所载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对,如果“人、证、票”不一致,将由公安、客运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行政强制法》
禁止停水断电等强制行为
新的《行政强制法》今年1月1日起施行。
作为其中最大的亮点,第三章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强制执行不得在夜间或者节假日进行, 情况紧急的除外。另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行政机关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按发动机排量大小征收车船税
从201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开始实施。
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在新的车船税法中,对乘用车的税负,分别作了降低、不变和提高的调整。比如对占汽车总量70%左右的乘用车,按发动机排量大小划分7档,对每一档分别规定了税额幅度。新条例还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
残疾人旅客享有专用席
火车票发售要预留残疾人旅客专用票额
记者1月4日从驻马店火车站了解到,每趟旅客列车从今年起都会预留一定数量的残疾人旅客专用票额,购票时间为预售之日起至始发站列车开车前24小时。
残疾人旅客专用票额的购票条件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载明视力、肢体或智力三类残疾,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且载明残疾等级为一至六级的。
火车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车站现在推出了“爱心连接”服务残疾人活动,开放专用通道,实行优先候车,并提供必要帮助。同时车站正集中开展服务设施达标整治活动,逐渐完善残疾人设施,增设残疾人用轮椅,对残疾人等特殊旅客提供特色服务,并开设专用购票窗口。
这位工作人员说,为了更好地服务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车站在候车厅专门设置值班站长服务台,增设残疾人用轮椅,对行动不便的老人、病人和靠辅助器具行动的残疾人等特殊重点旅客提供特色服务,实现购票、登记、交换、信息通报等环节“一条龙”服务。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大中型企业应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2012年开始施行。规定明确要求,企业内部要建立劳资双方沟通协商机制。
规定要求要切实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规定明确,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分公司、分店、分厂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分支机构设立调解委员会。
此外,该规定要求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原则的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指导企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协调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建立企业重大集体性劳动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推动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相关链接
哈尔滨:商品房违规建设将不发预售证
从2012年1月1日起,哈尔滨市将施行新的《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条例明确要求对开发商违规建设的商品房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规定临时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按照新规划条例,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抄告的违反规划条件建设项目,应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对违规建设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临时建设用地和工程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用于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临时建设使用期限届满,应自届满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并恢复场地原有状况。
山东:实施用水“累进加价”收费
《山东省超计划(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暂行办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山东工业和服务业取用水单位和个人超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计划部分的取用水,都将实行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制度。据了解,超计划10%以内(含)部分,按照当地水资源费标准1倍加收;超计划10%至30%(含)部分,按照当地水资源费标准2倍加收;超计划30%以上部分,按照当地水资源费标准3倍加收。
|
Desktop view
|
北京满天星辰公司